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5月19日至7月22日,对望峰岗镇11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10月15日,区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第二巡察组指出了我镇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3个方面存在的15项大问题25个小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镇党委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落实整改。截至目前,集体约谈镇、村干部40余人次,个别谈话17次。对于巡察反馈移交的7件线索已全部初核结束,其中转立案1件,目前正在办理,其他移交的线索(含信访局)已全部办结。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问责53人,对6个村居党组织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目前已追缴违纪资金64054.4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
1.关于环境整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清理行动。选煤社区露天垃圾池已经拆除,并设置了垃圾桶,开展了乱堆乱放清理整治行动,并对选煤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追责;二是高度重视全镇创建工作。镇党委于2020年10月20日,召开全镇创城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镇环境卫生工作;三是全面实现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全覆盖。开展社区与物业交叉任职工作,共安排社区5位工作人员担任物业服务质量监督员,李一物业处6名工作人员兼任社区委员,形成良性互动局面。
2、关于少数村工作落实缓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陶圩村党支部书记已向镇党委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在全镇范围内印发《望峰岗镇“干干净净迎小康”村庄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望府[2020]28号文),已在全镇8个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村容村貌得到极大改善;三是指导规划发展。镇党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指导督查力度,确保项目进度。根据陶圩村发展现状,聘请省城建设计院编制《望峰岗镇陶圩村乡村振兴示范园》项目计划。目前,陶圩村已完成3处池塘改造、建设1座公厕,修缮污水管网350米,完成路面硬化420米,实施村道建设1.5公里。
3、关于部分村居环境整治方案不实,资料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2020年11月16日镇组织各村主要负责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业务进行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二是陶圩村党支部、耿皇村党支部已向镇党委作深刻检讨,提高了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认识;三是开展集中督导。常态化督查各村居环境整治和创城工作,指导各村居规范环境整治和创城台账资料收集,建立长效机制。
4、关于乡村振兴推进乏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2020年10月23日,召开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中组织学习《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二是召开集体经济发展座谈会,引导各村书记根据本村实际情况谋划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是镇党委制定出台了《望峰岗镇党建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指导督促各村拓宽发展思路,探索可持续发展形式;四是镇党委对集体经济薄弱村出台《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实施方案》,全镇8个村均完成年初既定目标任务。
5、关于专项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党委分别于2020年10月23日、11月13日、11月14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六清”、谋划“六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二是加强业务指导。2020年10月16日组织各村居主要负责人召开扫黑除恶专题工作会议,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三是组织宣传活动。每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工作,提高了群众知晓度;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线索摸排周报、月报制度,对零报单位进行通报。
6、关于落实惠民政策随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核查。2020年6月开展对全镇城市和农村低保核查,经平台比对和实地核查,共取消城市低保取消90户142人,农村低保29户40人,共计119户,182人;二是规范了低保审批流程,利用信息核对平台,加大对低保户中的多子女户经济收入核查;三是2020年11月13日召开了民政业务培训会,组织村居负责人及低保人员详细学习了淮民[2019]120号《淮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谢民字[2019]40号文《谢家集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和档案工作的通知》;四是出台《望峰岗镇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在全镇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对巡察反馈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五是镇纪委对村居书记及低保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六是追回低保资金38116元。
7、关于资料保管不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纪委对刘岗村经办人员谈话,其本人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刘岗村已找回三合一补贴缺失资料;三是刘岗村已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四是全镇严格执行惠民资金打卡发放,规范流程,规范了领导审批程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8、关于租金收缴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山余村目前已追缴所欠资金173700元,交入本级账户,周郢鱼塘租金已下达追缴通知书,并制定缴款计划;二是2020年11月12日镇组织村居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学习了《望峰岗镇农村“三资”管理实施细则》等,加强会计基础业务工作培训管理;三是镇纪委对山余村、周郢村进行了追责问责,山余村书记、周郢村书记向镇党委作深刻检讨。
9、关于资产处置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山余村已依照规定对资产重新发包,并签订相关合同;二是镇纪委对山余村党支部书记就资产管理问题进行了谈话,对私自转包资产重新修订经营合同;三是2020年11月12日组织村居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学习了《望峰岗镇农村“三资”管理实施细则》、《“四议两公开”制度》等,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及业务素质;四是刘岗村重新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规范了资产核销程序,镇纪委对刘岗村书记进行追责问题。
10、关于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党委已监督二道河村、耿皇村完善土地、鱼塘发包程序,重新签订发包合同;二是2020年11月12日组织村居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学习了《望峰岗镇村级集体固定资产、公益设施等变卖、出租、转让管理流程》,各村及时对学习内容进行了传达;三是镇纪委对耿皇村、二道河村进行了追责问责,耿皇村书记、二道河村书记向镇党委作深刻检讨。
11、关于报账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于不合规报销费用予以追缴,共计25818.4元;二是2020年11月12日组织村居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学习了《望峰岗镇农村“三资”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望峰岗镇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等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二道河村财务经办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12、关于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集中学习。2020年11月12日镇组织村居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学习了《望峰岗镇农村“三资”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望峰岗镇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等;二是规范了村级报账流程,加大了审核力度,实行五联会签制度及镇领导包村审核制度;三是镇纪委对村居书记及报账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并开展警示教育。
13、关于部分资产未入账和政府采购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二道河村打捆机进行调账处理,共计固定资产21.2万元;二是2020年11月12日镇组织村居主要负责人、财务报账人员学习了《淮南市财政局关于淮采商城采购限额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及规则;三是耿皇村已出具未实行网上商城集中采购的说明,采购资金为村集体资金,不在政府采购范围内,所以区采购中心未接纳此项采购计划。
14、关于部分工程决算和审计、验收滞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望峰岗镇已于2017年出台《望峰岗镇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了项目管理程序,并要求周郢村尽快完善工程资料;二是周郢村已对各项目实施单位下达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尽快完善相关资料,完成最后验收审计;三是2020年11月12日镇组织村居主要负责人、财务报账人员学习了《关于印发谢家集区小额工程招标及政府采购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四是镇纪委已对周郢村及三资报账员进行了口头约谈。
15、关于多数村公开栏更新不及时,公示内容不全面,户外公开栏几乎空白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11月12日镇组织村居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学习了村务、财务、党务公开有关规定和制度;二是督促各村及时规范村务、党务、财务公开内容,并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各村居村务、党务、财务公开已纳入镇绩效考核评分细则中,并严格执行;四是镇纪委已对耿皇村、二道河村公开不及时情况进行了批评。
16、关于部分村四议两公开执行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党委制定出台《四议两公开相关制度(试行稿)》;二是各村对四议两公开制度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学习,规范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镇党委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要求所有村居严格按照公开要求,按时公开,并定期督查;三是2020年11月16日,组织各村居主要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的问题
17、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强化村居班子成员民主意识。2020年11月16日,组织村居主要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民主决策意识;二是要求全镇党总支、支部严格落实《中共望峰岗镇党委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实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三是镇纪委已对北辰社区、二道河村、山余村、刘岗村进行了通报批评。
18、关于支委会议不严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11月16日,镇组织各村居主要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增强责任意识;二是镇纪委已对刘岗村党支部通报批评,刘岗村书记已向镇党委作深刻检讨。
19、关于部分班子不完善、干部配备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党委于2019年12月3日召开党委会研究通过山余村由副主任全面主持村委会工作,并在2020年3月补选了村委会委员1名,支委委员1名;二是举一反三,对全镇党组织分工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建立台账,明确村居两位人员分工情况;三是根据《谢家集区村居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于2020年1月选聘2名人员到舜峰社区工作,解决社区人手不足问题。四是镇党委对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形成报告。
20、关于党员活动日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11月16日,镇组织各村居主要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制定望峰岗镇“主题党日”活动制度,要求各支部丰富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并建立台账。
21、关于“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11月16日,镇组织各村居主要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丰富对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的认识;二是镇领导定期下村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规范“三会一课”签到制度,按程序要求开展“三会一课”;三是镇包村领导对各村居三会一课材料开展不定期督查。
22、关于组织生活会走过场,记录缺失、资料雷同、会议造假,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培训,深化思想认识。2020年11月16日,组织各村居主要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切实增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的认识;二是选煤社区党总支已向镇党委做出书面检讨,镇纪委已对其做出通报批评。
23、关于组织发展重视不够,工作较松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及操作方法。镇党委于2020年11月16日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对发展党员存在的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规范,提高了基层党员干部规范发展党员意识;二是在全镇范围内对近年来发展党员情况逐一排查,规范发展党员资料,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三是镇纪委已对山余村党支部通报批评,村书记已作出深刻检讨。
24、关于村、社区普遍存在收缴标准不规范,收缴率低、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11月16日,镇组织各村居主要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程序;二是各村居根据党员实际情况收取党费,并进行了公示;三是在全镇范围内宣传党费“月收季缴半年一公示”制度,及时提醒各党组织党费交纳时间,规范党费收缴材料。
25、关于主题教育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纪委已对刘岗村、山余村、耿皇村进行追责问责,并作出书面检讨;二是监督各党支部举办专题党课,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三是镇党委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织按照上级要求于2021年3月前召开各级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并严格把关会议材料,保证会议实效。
下一步镇党委将以此次区委巡察整改为推动力,进一步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把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真的担当,坚决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努力开创望峰岗镇发展的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5811873;邮政信箱:淮南市谢家集区望峰岗镇党委;邮政编码:232046;电子邮箱:wfgd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