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6日至12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党支部开展政治巡察。2021年2月7日,区委巡察办组织召开巡察情况反馈通报会,指出支部围绕“三个聚焦”方面存在的12个具体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4项整改意见和建议。目前,巡察共发现涉及“三个聚焦”方面1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区委政法委党支部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政法委党支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尹克明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珊珊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党支部书记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按时限要求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推动整改工作,制定了《区委政法委党支部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和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积极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任务实施台账管理,此外,党支部定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听取相关责任人整改落实情况,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责任领导统筹调度,认真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责任人密切配合,共同推动问题有效整改,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区委政法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原因,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狠抓整改落实。区委政法委党支部把整改落实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明确工作目标,建立整改台账,紧盯完成时限。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了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召开巡察整改会议13次、组织生活会1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13次、开展专题检查6次,完善规章制度若干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内容,全面提高了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政法工作落实不够全面。整改情况:支部在3月12日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再次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反思了“《条例》跟进落实不力”问题产生的思想原因,自领政治责任,形成了《条例》落实整改具体办法,并在以后的政法工作中定期督导跟进;4月9日,区委政法委机关组织了“学条例,明业务”机关干部专题培训,通过学习条例进一步熟悉本职任务、工作机制和纪律规定等内容,提升了机关干部具体运用上的能力,充分发挥了机关在政法系统中用好《条例》的带头作用。此外,2021年度,将“基层贯彻《条例》意见建议”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调研活动中必须收集汇总梳理的工作任务,对基层干部反映的意见建议,定期研判、推进完善和加强督导。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区委政法委在3月5日召开支委会会议,学习了2013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方面重要讲话精神,并检查了“机关2021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 党员领导干部2020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和党员对照检查材料”,检查结果显示,上述材料中虽然包含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但相关内容较少且不够深刻,有相关问题的党员干部已经在最近一次组织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此外,支部定期专题研究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推进方法,已经收集、编印和下发了第一批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材料。3月26日,区委政法委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了一次以意识形态为主题和党史为内容的讲党课活动。目前,区委政法委已经完成了一次全员意识形态落实工作辅导,在以后的工作中还将持续跟进。
3.争先进位观念仍需提升。整改情况:针对2020年度“双提升”工作在全市和全省排名较低问题查找自身问题和不足,并在4月9日召开了在职党员大会,进行全面回顾,实事求是地逐条剖析思想根源的短板,并提出2021年政法工作争先进位措施建议;2021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每季度在乡镇街道至少开展一次乡镇(街道)基层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和工作能力提升调研(第一季度已经开展),探索和试点人民调解、人民信访和仲裁诉讼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合力机制;同时,通过对各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巡查工作,督导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确保及时处置不作为、乱作为工作人员;4月13日,区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区政法工作联席会议,切实加大法治宣传和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强化分析研判,坚决扼制影响社会治安案件发生的趋势和苗头。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有力。整改情况:3-4月份,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了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英模精神学习教育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等,明确了2021年度区委政法委工作计划和党支部工作计划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要点;4月,重新审查了以往的机关运行风险防控机制,按照新阶段新要求新增加了新风险点和维护更新传统风险点;在4月6日的支委会会议上,安排和计划了机关干部全年谈心谈话活动,并在4月9日的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个人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中的收获和下一步努力方向专题座谈。
5.工作作风不够深入。整改情况:针对2019年工作有计划没总结等现象,区委政法委在3月12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分析查摆真正原因,分清是干了没有总结、没有妥善保存资料,还是虚架子做样子给上面看,剖析不同思想根源,支部和个人已经在最近一次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检查和自我批评,提出了2021年度加强计划工作、落实督导的具体办法,并安排分管领导具体抓;针对2018年四个季度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会议纪要内容雷同问题,区委政法委开展了一次专项调查,切实分清了问题性质并及时进行了相应整改。支部提出了纠正党员干部不良作风意见,并在3月12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中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目前已报区委政法委同意后落实责任,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在2021年工作中,区委政法委明确了每名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对机关干部全年业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突出工作谋划、落实和总结全过程监督,实时跟踪,定期点评。
6.执行财经纪律不规范。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发现的3项7笔支出,区委政法委已经配合财务部门把能完善的完善。确实不能完善或甚至违规的支出,在4月6日召开了支委会会议厘清问题性质,并形成了整改意见,现已报区委政法委决定处理办法;同时,定期收集、汇总和编印了一批机关日常工作常用法规汇编,特别是涉及财政资金支出事务,确定了机关专人负责文件规定依据审核和办理流程监督,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按规办事;此外,分别在4月6日和4月9日召开支委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重新学习了党内“三重一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机关大额经费使用的财经纪律审查和执行能力,确保从源头上扼制公用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7.工作作风问题查摆和整改不到位。整改情况:结合2021年度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和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支部于4月9日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了“党风廉政”专题研讨,明确作风和廉政的具体内容和如何坚守;针对以往区委政法委党员干部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中查摆自身问题质量不高、措施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在最近的一次组织生活会中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专门组织召开在职党员大会,集思广益集中研讨“思想剖析刀刃向内”思路和办法,目前已经收集汇总了一批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党员领导干部“一跟一”联系帮进其他党员干部,并对每个党员今后的党内自查报告等材料“一加一”帮审。在工作安排上,切实做到了学习在前、个人材料上审核在前、易出现的问题上提醒在前、思想偏差上谈心谈话教育在前。
8.文件管理重视不够。整改情况:区委政法委在第一季度开展了一次机关历年文档清查梳理工作,对需要保留的文件资料,集中进行了业务分类,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对2021年及今后的机关文件收发、使用、保存等工作,也重新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并集中学习了一次文件规范管理相关规定。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9.议事规则意识淡化。整改情况:于4月20日召开支委会会议,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关于“组织制度”等工作机制运用为主要内容开展学习,并按照条例规定规范机关议事程序,确保工作中议事程序完整性,提升党员政治生活能力和质量;针对巡察发现的支委会分工不明确问题,支部查摆了2021年度党支部支委会分工、区委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分工漏洞,已经立即纠正;针对参与机关党务能力不足各自问题,党支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领责任,在最近一次组织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10.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谨。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发现有的年度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现已查清情况,分析了原因,进行了自我批评和深刻检查,并形成了专题报告,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意见;支部组织开展了一次党内组织生活事项和程序的再学习,切实提升了每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力;此外,党支部领导班子和支委成员,不断增强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前的谋划、部署和落实监督等工作机制运行,有效确保组织生活会程序的完整性。
11.机关党建工作弱化。整改情况:于4月26日召开党员大会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明确了党的职能部门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规范了记录标准和内容。区委政法委定期督导支部在“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党务工作运行机制上的落实和记录;同时,支委会以“机关主题党日如何与机关业务、社会作用发挥”为主题组织了一次研讨,大大强化了主题党日活动的政治属性;此外,在最近一次组织生活会上,党员领导干部自领责任,各自做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12.执行党费管理规定不严。整改情况:集中梳理了2016年以来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对没有注明缴纳基数的,已经注明基数;对少缴的,及时完成了补缴纠正,并在机关公示栏公开。同时,支部重新核定了2021年机关党员党费缴纳基数,通知到每一名党员,认真做好2021年度党费缴纳工作;并在4月26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重新学习党员党费缴纳相关规定和要求,对2021年以前少交党费分析了支部和党员两个方面的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规范和严肃党员身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区委政法委党支部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地抓好深化整改工作,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一)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虽然整改已基本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还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一些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紧盯不放,避免反复,一如既往地做得更好。
(二)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三)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尽量抓早抓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机构编制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谢家集区委政法委党支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4-5696039;电子邮箱8236695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