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淮南市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淮南市谢家集区监察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3-10-09    来源:区纪委办公室   作者:谢家集区纪委   阅读次数:17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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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2022年收支总表

2.2022年收入总表

3.2022年支出总表

4.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2022年项目支出表

10.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2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2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2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中国共产党淮南市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1.协助区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2.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4.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淮南市谢家集区监察委员会工作职责

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国共产党淮南市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淮南市谢家集区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预算仅为本级预算。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中国共产党淮南市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淮南市谢家集区监察委员会)本级

行政单位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将召开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谢家集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起来,同落实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见成效。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做实做深政治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聚焦实施“十四五”规划、“三新一高”等重大任务,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共同富裕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完善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及时校准偏差,确保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坚决防范和纠正违背新发展理念等问题。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把对党绝对忠诚体现在履职尽责上,落实在日常言行中。

(二)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常态常在,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要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阶段性特征,保持高度政治敏感性、辨别力,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以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为抓手,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粮食购销等方面腐败问题。促进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持续深化人防、政法、教育、医保等领域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有力防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及涉外行为违纪违法产生的风险问题。加大打击行贿力度,推动形成联合惩戒工作格局。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针对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加强政治生态研判。发挥“两书”作用,推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和警示教育,增强标本兼治综合效能。

(三)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实施细则,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反复抓、抓反复,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的不作为问题。推动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区委为基层减负各项举措,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过度留痕、检查考核过度过频、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公务接待中“吃公函”、物流快递送礼、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等问题。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惩治、绝不姑息,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落实改进作风勤政为民要求,督促引导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干事担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等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问题。集中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打伞破网”常态化。拓展为群众办实事成效,推行联动工作法,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村级廉情信息员和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作用,全面推行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建设。深化检举举报平台运用,压实初信初访办理责任,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阅批群众来信、交办督办等工作机制,开展重复举报专项治理。

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实现高质量全覆盖目标任务。深入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重点检查落实“十四五”规划、贯彻新发展理念、改进工作作风等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根据省市区委部署要求认真贯彻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实施意见,落实十一届区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持续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察、派驻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发挥巡察联系群众纽带功能,健全巡察组组长阅批来信、巡察干部接访和下沉调研走访等制度。巩固市委蹲点指导巡察做法,推行村(社区)巡察创新流程和方法。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健全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报告机制、成果运用机制,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在整改中的职能作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督促检查,推动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班子队伍建设,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良好局面。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提升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六)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不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加强纪委监委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增强监督合力。持续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按照上级部署,推动落实监察官法,稳妥有序开展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认真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政策策略。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做到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激励党员干部放下思想顾虑、大胆改革创新、更好担当作为。

(七)保持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努力做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忠诚卫士。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敢于善于斗争,保持谦虚谨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扎实开展“监督执纪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行动,分级分类加强纪法培训,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和案件质量评查,完善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制度执行到位,坚决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同志们,生逢伟大时代,踏上赶考之路,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忠诚尽职、奋勇争先,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谢家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2022年部门预算表由11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2022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共产党淮南市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淮南市谢家集区监察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中国共产党淮南市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淮南市谢家集区监察委员会)2022年收支总预算503.1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2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中国共产党淮南市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淮南市谢家集区监察委员会)2022年收入预算503.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3.1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503.1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3.19万元,占100%,比2021年预算增加37.54万元,增长8.06%,增长原因主要是主要原因是办理留置案件以及新办公场所运行保障。

三、关于2022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中国共产党淮南市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淮南市谢家集区监察委员会)2022年支出预算503.1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7.54万元,增长8.06%,增长原因主要是办理留置案件以及新办公场所运行保障。其中,基本支出244.96万元,占48.6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258.23万元,占51.3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派驻派出机构、大案要案查处、等工作

四、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中国共产党淮南市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淮南市谢家集区监察委员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03.19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3.19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9.53万元,占87.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8万元,占6.67%;住房保障支出30.09万元,占5.98%.

五、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共产党淮南市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淮南市谢家集区监察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3.1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7.54万元,增长8.06%,主要原因:办理留置案件以及新办公场所运行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9.53万元,占87.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8万元,占6.67%;住房保障支出30.09万元,占5.98%.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428.0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29.25万元,增长115.33%,增长原因主要是主要原因是办理留置案件以及新办公场所运行保障,政策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2022年预算6.5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87.00万元,下降93.05%,下降原因主要是继续深入开展案件,营造良好作风环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2年预算5万元,和2021年预算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22.3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38万元,增加1.73%,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和缴费比例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11.1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0.15万元,增加975.96%,增加原因主要是预算科目调剂。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18.7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16万元,增加20.23%,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2年预算11.3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75万元,下降24.9%,减少原因主要是预算不足。

 

六、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中国共产党淮南市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淮南市谢家集区监察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4.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2.39万元,公用经费22.57万元:

(一)人员经费222.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二)公用经费22.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中国共产党淮南市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淮南市谢家集区监察委员会)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中国共产党淮南市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淮南市谢家集区监察委员会)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中国共产党淮南市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淮南市谢家集区监察委员会)2022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258.2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6.77万元,下降6.10%,下降原因主要是根据市、区要求严格控制和压缩基本支出开支。(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258.23万元)。

十、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中国共产党淮南市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淮南市谢家集区监察委员会)2022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24.8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1.79万元,下降32.22%,下降原因主要是根据市、区要求严格控制和压缩基本支出开支。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4.80万元,占100%。

十一、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中国共产党淮南市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淮南市谢家集区监察委员会)2022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办理留置案件相关费用”项目

1)项目概述:履行执纪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能,严厉惩 治腐败,促进我市政治生态的进一步优化

2)立项依据:2022年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

3)实施主体:中共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4)起止时间:2022年全年

5)项目内容:办理留置案件相关费用

6)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

7)绩效目标:办理留置案件项目所申报资金在一年内预期达到资金基本用于完成办理留置案件包含的食宿费、人员补助、办公用品采购等相费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  年度)

项目责任人(签字):

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办理留置案件相关费用

主管部门及代码

[008]中共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实施单位

中共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属性

常年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1000.00

 年度资金总额:

      100.00

   其中:财政拨款

      1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100.00

         其他资金

     0.00  

         其他资金

      0.00




中期目标(2022年—2022年)

年度目标

办理留置案件项目所申报资金在一年内预期达到资金基本用于完成办理留置案件包含的食宿费、人员补助、办公用品采购等相关费用。

办理留置案件项目所申报资金在一年内预期达到资金基本用于完成办理留置案件包含的食宿费、人员补助、办公用品采购等相关费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留置案件相关费用

≤1000000元

数量指标

办理留置案件相关费用

≤1000000元

质量指标

办理留置案件相关费用

≤1000000元

质量指标

办理留置案件相关费用

≤1000000元

时效指标

办理留置案件相关费用

≤1000000元

时效指标

办理留置案件相关费用

≤1000000元

成本指标

办理留置案件相关费用

≤1000000元

成本指标

办理留置案件相关费用

≤1000000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办理留置案件相关费用

≤1000000元

经济效益指标

办理留置案件相关费用

≤1000000元

社会效益指标

办理留置案件相关费用

≤1000000元

社会效益指标

办理留置案件相关费用

≤1000000元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2.“目标考核奖”项目

 

1)项目概述:结合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表彰奖励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给予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激励,切实抓好典型选树工作,深入挖掘成绩,认真抓好典型选树,及时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兑现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措施,进一步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为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等公安中心工作,切实推进过硬纪委队伍建设奠定基础。

2)立项依据:2022年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

3)实施主体:中共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4)起止时间:2022年全年

5)项目内容:用于发放本单位人员一次性奖励

6)年度预算安排:110万元

7)绩效目标:根据中国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政府的财政情况,经本区财政局同意拨付该笔资金,该笔资金将用于基本完成目标考核奖支出。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  年度)

项目责任人(签字):

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目标考核奖

主管部门及代码

[008]中共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实施单位

中共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属性

常年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110.00

 年度资金总额:

      110.00

   其中:财政拨款

      110.00

   其中:财政拨款

      110.00

         其他资金

     0.00  

         其他资金

      0.00




中期目标(2022年—2022年)

年度目标

根据中国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政府的财政情况,经本区财政局同意拨付该笔资金,该笔资金将用于基本完成目标考核奖支出。

根据中国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政府的财政情况,经本区财政局同意拨付该笔资金,该笔资金将用于基本完成目标考核奖支出。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目标考核奖

≤1100000元

数量指标

目标考核奖

≤1100000元

质量指标

目标考核奖

≤1100000元

质量指标

目标考核奖

≤1100000元

时效指标

目标考核奖

≤1100000元

时效指标

目标考核奖

≤1100000元

成本指标

目标考核奖

≤1100000元

成本指标

目标考核奖

≤1100000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目标考核奖

≤1100000元

经济效益指标

目标考核奖

≤1100000元

社会效益指标

目标考核奖

≤1100000元

社会效益指标

目标考核奖

≤1100000元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中国共产党淮南市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淮南市谢家集区监察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5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9万元,下降7.76%,下降主要原因是市、区要求严格控制和压缩基本支出开支。

 

(三)政府采购情况。

中国共产党淮南市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淮南市谢家集区监察委员会)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24.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8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中国共产党淮南市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淮南市谢家集区监察委员会)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中国共产党淮南市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淮南市谢家集区监察委员会)8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8.2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十、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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