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集区狠抓“三个意识”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时间:2018-10-09    来源:   作者:区纪委办公室   阅读次数: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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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能力水平,谢家集区在巡察中着力狠抓“三个意识”,促进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狠抓责任意识,提高巡察整改积极性。明确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压实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的整改责任,切实增强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制定责任清单。落实细化、量化、具体化要求,制定可操作性强的任务清单。通过问题、任务和责任“三张清单”,分解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对账销号,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狠抓问责意识,提高巡察整改严肃性。巡而不改,不如不巡。区委巡察办同巡察组认真履行督办职责,对巡察整改报告严格审核,对措施不力不实、可操作性不强、责任不明的要求返工,重新整改。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同时担负起巡察整改的监督责任,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照反馈问题清单,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所有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强化巡察“回头看”,紧盯问题杀“回马枪”,看巡察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了、有没有报假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由区委巡察办督促有关部门严肃问责、公开曝光,以问责促整改,彰显巡察监督的威慑力和严肃性。

狠抓成果意识,增强巡察整改实效性。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分类研究、分类解决、分类处置的思路。对一些易发、高发的问题作出推断、预警,提醒还没有被巡察到的单位高度重视、主动查找,完善制度机制;对违反“四风”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置;对巡察发现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及时移交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处置;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综合分析,形成专题报告,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问题导向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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