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谢家集:“四种形态”用的好,助力干部再起跑

时间:2021-02-20    来源:   作者:区纪委   阅读次数:4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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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事求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谢家集区纪委监委通过用好用准“四种形态”,以抓小不放大的强有力举措,坚决维护干部队伍“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使犯错误的同志真心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更好地改正错误,鼓励从“有错”到“有为”。

  2019年,谢家集区委巡察在区教育局过程中,发现谢六中相关人员在工作中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随后,区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在调查组调查期间,谢六中总务主任王某积极配合,如实主动交代其违纪问题。原来,王某在2015年4月开始担任谢六中总务主任期间,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施实细则于不顾,在学校业务往来和日常工作加班中,存在违规酒水招待。随后,王某还主动交代其在后勤管理等方面的失职问题。经初步核算,王某存在违规酒水招待1390元。

  问题查清楚后,案件移交审理室讨论,有人认为王某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又是谢六中总务主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属实,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有人认为王某在开展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没有徇私舞弊,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且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协助、配合调查组清查相关账目,如实主动交代违纪问题,也没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并真心知错悔错,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理。众人讨论激烈,却始终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我们不仅要综合考量违纪违法事实、情节、影响、态度等情况,还应征求单位党组织意见,并了解本人的日常工作生活的表现情况。”在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的建议下,一组人员向区教育局党委征求意见,一组人员对王某的日常工作生活表现进行谈话了解。经了解,王某为人随和,待人亲切,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得到单位领导同事的一致好评。

   综合考虑于某单位党组织意见和其日常工作生活的表现等多方因素,2020年4月,区纪委监委召开班子会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对王某给予免予处分,对王某的处理由“第二种形态”转化为“第一种形态”,体现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

“本以为会受到纪律处分,没想到得到了宽大处理,感谢组织的严管厚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严于律己、认真负责,不再犯同样的错误。”王某对组织的从轻处理感动不已。

“我们在监督执纪问责的实践过程中,要科学精准运用好“四种形态”的政策策略,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抓早抓小治未病,做到精准施治、宽严相济。”谢家集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谢家集区纪委监委进一步探索实践“四种形态”政策策略,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把好监督第一道关口,2020年以来,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对7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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