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谢家集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完善“室组地”协作机制,通过整合力量、优势互补,将分散的监督力量拧成“一股绳”,提升监督执纪质效,推动取得“1+1+1>3”的效果。
一是联合监督 “室组地”联动机制运用更广泛
“办证大厅的政务公开内容是否及时更新?”“是否严格进行体温检测登记?”……
3月底,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与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联动监督,对区民政局、数据资源局等4个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室组’联动监督已成为我们的常态化做法。”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来,区纪委监委聚焦监督首责,通过“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党风政风监督室+镇纪委、3个案件协作区域”等联动监督模式,督促党委(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党委(党组)“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形成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同频共振的监督格局。
二是协同办案 “室组地”联动机制运用更有力
在实践中,“室组”“室组地”联动机制同样被广泛运用在区纪委监委的案件查办中。孤堆乡某村干部涉嫌违纪案就是区纪委监委运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查处的典型案例。
鉴于孤堆乡纪委在查办该案问题线索时经验不足,办案力量薄弱,谢家集区纪委监委决定采取“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由孤堆乡纪委及其对口联系的第二监督检查室联动,查办该案。
在该案查办过程中,“室组地”优势整合、集成联动,“室”牵头抓总,充分发挥办案经验丰富等优势,在立案留置、措施使用等关键环节全程指导,把握案件整体进展及综合效果;“组”居中协调,发挥派驻“探头”作用,围绕涉嫌违纪村干部任职经历和分管领域,梳理提炼权力清单、职责清单,为办案人员深挖细查腐败行为提供靶向目标;“地”攻坚突破,积极发挥熟悉业务、善打硬仗的特长,形成协同攻坚的办案合力。
在“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的同频共振下,办案人员在短时间内就完成了10余名证人的取证工作,并在第二监督检查室指导把关下,最终梳理出违纪违法事实材料。
值得一提的是,“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不仅有效缓解了基层纪委、纪检监察组力量薄弱等难题,更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提供了平台。
在基层,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和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不同程度存在业务能力不强、工作规范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通过定期培训、案件讨论会、以案带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三是标本兼治 “室组地”联动压实案发单位整改责任
除了加强审查调查和监督检查的协作配合外,谢家集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这一机制向标本兼治、深化改革等工作中拓展延伸,对廉政风险和制度性、机制性梗阻,利用“室组地”联合压实案发单位整改责任,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如孙庙围绕疫情防控、、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重点工作,采取“室组”联动方式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2份,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机制6项。
谢家集区纪委监委针对孤堆乡某村干部涉嫌违纪案暴露出来的问题,“室组地”从制度漏洞、行业风气等多方面查找原因,研究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建议,督促案发单位以案为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