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谢家集纪委监委科学运用“四种形态”的最新要求,把“四种形态”深入贯通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以惩治极少数与教育大多数的有机结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1-8月,谢家集区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3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06人(次),占比79.7%,第二种形态处理20人(次),占比15%,第三种形态处理4人(次),占比3%,第四种形态处理3人(次),占比2.3%。
咬耳扯袖治未病。“治小疾于初萌,防大患于未然。”区纪委监委在党内监督过程中注重问题导向,针对领导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严抓实抓细,通过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监督执纪的常态,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以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强党员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努力锻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领导干部队伍。
排脓放血治小病。区纪委监委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针对存在小毛病和小问题的领导干部,敢于善于揪住“小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及时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同时,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各环节,勇于创新工作方法,力促执法转变为执纪,针对普遍性、突出性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努力推动“四种形态”具体化、实效化。
严抓深查治大病。紧扣“六大纪律”,注重抓严抓准,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全面开展“政治体检”,对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员干部出重拳、下猛药,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协作,做到纪法约束有力度,高压震慑“治重病”,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