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牵出管理“松、散、乱”

时间:2022-08-11    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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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8日,谢家集区纪委监委接到淮南市纪委监委在“中秋、十一”节前作风检查中反馈的问题线索,发现谢家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所属的二级机构朱集电灌站将单位公务车辆产生的3次交通违章罚款共计600元以公款报销。经请示批准,谢家集区纪委监委立即成立初核组开展详细核查。

产生交通违章是驾驶人员自己的过错,本应由驾驶人自己前往交警部门接受处罚,但朱集电灌站负责人刘某在接受谈话时解释到:“当时是觉得单位没有专职驾驶员,都是职工自己驾驶车辆去办事,偶尔有了交通违章,觉得不好意思再让职工自己交罚款。现在想想,那是明显的违纪违规行为。

核查组还发现,在2020年7月,作为电灌站负责人的刘某还为自己报销了共7个月的手机通讯费700余元。起初,分析如此直接了当的报销方式,核查组认为可能是另有缘由。但当工作人员找到刘某核实时,刘某坦率承认,觉得当时自己因工作上的事情联络的较多,产生了较多的手机通讯费,想当然的认为自己应该得到适当的通讯费补贴,并坦言,当初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支部书记、会计均认为这样做是合理的、允许的,这核查组的工作人员大为吃惊核查组还发现许多财务管理方面长期存在的其它问题,并呈报批准立案审查。

随着审查的进一步深入,工作人员发现此二级机构长期存在处置资产时手续不齐全、职工参与本单位小额工程、报销差旅费不规范、业务招待工作餐不规范、房屋及挖掘机等资产对外出租程序简单化、普遍使用现金用于日常支出、租车手续不完备、财务记账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刘某等人却简单地认为自己仅仅是因为忽视政策纪的学习才导致问题屡屡出现。

在其位谋其政、行其事、担其责。忽视对政策纪律法规的学习,说到底,刘某为自己失职失责找托辞纪法意识淡薄,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放弃职责工作纪律松弛,议事决策随意,请示报告不多,对基础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同时上级主管部门对其指导不够,监管缺位,除了一年一度的资金下拨,对下级单位的重大事项过问甚少,上下级缺乏充分沟通和必要的指导把关且上级党组织在属地的镇党委,与主管部门分离,造成下级单位长期处于监管空白,这些恐怕才是问题的根本原因。

经过工作人员的解释指正、谈心教育,刘某等人认识到之前许多做法是明显违纪违规的,截至目前,多人主动将违纪所得退还至廉政账户,共追缴违纪款33485元最终,刘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支部书记刘某师及会计庞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谢家集区纪委监委坚持从立案审查起就注重查找和梳理问题发生的根源和漏洞,找准病灶从而根除弊病统筹推进惩、治、防”贯通结合,持续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针对二级机构长期监管缺位问题,对其主管部门谢家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发出监察建议书,并约谈单位负责人,要求积极扛牢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朱集电灌站及时全面整改,做好同题共答。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培训、指导,建立健全议事规则,排查防范廉洁风险,堵塞漏洞,消除盲区。督促制定完善制度6条,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状况,推动朱集电灌站各项工作规范、严谨起来。同时对其上级党组织暨属地镇党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并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执行财经制度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朱集电灌站党支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指导。

下发建议书只是起点,监督推动整改落实才是关键。下一步,区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将把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内容,压实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并在本区农林系统开展以案示警等工作,推动查处、惩戒、整改、治理有效贯通,推动从“松、散、乱”到“紧、严、治”的转变,不断提升监督水平和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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