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某案未调取工作简历相关材料,证据收集过程中存在提取资料文书信息填写不规范。”……近日,谢家集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在收到立新街道纪工委承办的崔某违纪案件卷宗后,现场开出问题“诊疗单”。
为全面提升乡镇街道纪(工)委案件办理质量,谢家集区纪委监委坚持“乡案县审”,统一案件执纪尺度和标准,有力提升了基层执纪审查的水平和质量。
“程序规范”确保案件保质增效。区纪委监委严格规范“乡案县审”送审程序,进一步完善“乡案县审”工作制度,乡镇街道纪(工)委查办的案件,在完成初核、立案调查、初审后,将信访举报、调查取证材料等严格按照规定顺序整理成卷,送达到案件审理室逐项查收签字并进行审理。根据案件审理要求,审理室对乡镇街道纪(工)委移送的案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主要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或需补充证据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后,退回各乡镇街道,并在规定时间内审结。
“清单反馈”堵塞案件质量漏洞。区纪委监委严把“乡案县审”质量审核关,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实施“清单反馈”工作机制,严格遵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要求,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形成《案卷审理问题清单》,及时向案件主办部门反馈,督促整改落实。截至目前,“乡案县审”结案40件,追责问责47人。 累计发出补证清单5份,提出事实证据完善,定性修改等意见20余个,切实堵住案件质量漏洞。
“专项学习”提升执纪执法水平。乡镇街道纪(工)委在接到区纪委监委的审核意见后,按要求对案件相关资料进行完善,针对一些疑难复杂,定性、量纪等存在争议的,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也会通过召开讨论会等形式,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商讨以及邀请纪检监察室共同研讨,通过集中作战、深入剖析、全面复盘、量纪论证、证据固定完善等方式,努力将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在扎实推行“乡案县审”的同时,区纪委监委还注重对案件审理工作的跟踪指导,根据“乡案县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案件审理工作要求,不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及时为“乡案县审”工作答疑解惑。截至目前,乡镇街道纪(工)委已有5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乡案县审”业务培训。
“‘乡案县审’是推动乡镇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抓手,我们将积极探索、多向发力,以基层案件为引领,不断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